根据学校《关于开展2024年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、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》(盐师院学〔2024〕24号)文件精神,本着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、择优”原则,严格坚持评选标准。经学生本人申请,学院初审、党政联席会议审核同意,现确定以下学生为城市与规划学院2024年国家助学金拟上报者,具体名单见附件1。
现将名单进行公示,公示期为3天,自2024年11月25日至11月27日,公示期间如有异议,请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,地点:笃行楼A511办公室,联系电话:吴老师:0515-88258196、王老师:0515-88233993。
城市与规划学院
2024年11月25日